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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世界充满恨——强制计划生育的反社会伦理观

2015-11-13 风灵 风灵

有一次在宜家的餐厅喝咖啡,邻座是几名中年妇女。其中有个胖胖的大姐,膀大腰圆,声如洪钟,语惊四座:“中国的问题就是人太多了,死一半就好了!”“就是得死一半才行!”“至少要死一半!”……

她不断地重复着“死一半”,如电影中的画外音猛烈撞击着我的耳膜。她的表情气愤填膺,仿佛恨不能天上能立即掉下一颗原子弹来,将在场的诸位都送上西天。我狠狠地瞪着她,她却毫无察觉,一直高谈阔论。她的几位同伴也安之若素,低声附和。就在我几乎要忍无可忍的时候,她们爬起来走了。老公安慰我,不必和这些市井妇女计较。

事后我想,我和她计较又有什么用呢?因为她不是一个人,“中国人死一半就好了!”这样的念头蛰伏在许多人心中,绝不仅仅在于这位女士,她不过大声说出来了而已。

如果换一种更委婉的说法,“中国最大的问题是人口问题”,赞同的人就更多了,这正是强制性计划生育的理论基础。几十年来,便如《动物农庄》里那群喋喋不休的羊群,我们的耳朵里被灌满了千篇一律的喧嚣,重复着“人口多,底子薄”“必须要控制人口数量”“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”……

影响中国发展的最大问题是不是人口问题,经济学家早已做出了否定的回答。限制人口最大的错误是认为资源是恒定的,市场是静态的,而人只是资源的消耗者。但其实,自愿的分工和交易可以养活日益增长的人口,市场是双赢的正和游戏,不是你有我无的零和博弈。人是可创造财富的,而不仅仅是占有和消耗财富。人只要能正常地生活工作并繁衍和养育后代,本身就证明了他所创造的财富大于他所消耗的财富。人口增多是经济发展的结果,也会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。事实上,中国多年来得益于巨大的“人口红利”也证明了众多的人口绝不仅仅是负担。

但我这里不想仔细进行经济分析,而想谈谈强制计生的伦理意义。

强制性计划生育的伦理意义即是:一些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以另一些人的死亡为代价,你死,才有我活。

这样说或许太赤裸裸、冷冰冰,但其实被计划生育理念教育了多年的我们,每个人都心知肚明,或者至少在潜意识中根深蒂固。

同为人类,同为社会中的一员,“你死我活”这样的伦理冲突本来只会发生在极端的情况下。例如,1841年,美国的威廉布朗号由利物浦驶往费城,后船撞冰山沉没。放下一艘救生艇,上有42人,其中33名乘客,其他都是水手。第二天风暴来袭,就在船只即将倾覆的危急关头,大副下令扔掉船上的一部分“人类废物”。14个男人被抓起来,在他们的抗议和恳求声中被扔出船舷,有两位妇女也不见了。这条船卸掉重量后在波浪中安全航行,第二天获救。

而强制性计生的理念把每个人都送上了威廉布朗号的救生艇,必需要把一些人扔下去,另外一些人才能活命。

宣传计划生育的成果,都是“少生了多少多少人”,是怎么少生的呢?很简单,是在娘肚子里被杀死的。那么,为什么强行杀死(非自愿堕胎)娘肚子里的胎儿是正义的、合法的、合理的,杀死已出生的人就不正义、不合法、不合理了呢?有法学家一定会说,胎儿不是人。但就人类的感情而言,真的能分那么清楚么?一个会呼吸、会胎动、有了人形的生命不出意外,会长成和你我一样的人的,但它被杀死了,因为据说它不死,会影响他人的生存。

显然,对已出生的人道理也是一样。如果胎儿会影响他人的生存,每个活着的人都会影响他人的生存。人口问题既然是最大的问题,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消灭人口的话,那为何不宣布杀人无罪,象《饥饿游戏》里那样,让经过血腥厮杀后的幸存者才享有生存权?人口问题岂不是轻而易举便迎刃而解?

但至今为止,杀人仍然被列为最严重的犯罪之一。为什么杀死胎儿无罪,杀死出生后的人有罪,据我私心揣测,是因为杀死出生后的人代价比较高。死了人不要紧,损害了花花草草就不好办了。人不值钱,但房屋啊,土地啊,飞机汽车之类的还是值钱的,这些东西保不了要损坏,就太可惜了。

虽然杀人仍然有罪,但如果意念能杀人的话,中国人怕也是九死一生,所剩无几了。因为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,在心里默念着“中国人要是死一半就好了!”“赶紧死一半,我的日子就好过了!”

杀不了人,为了自己过得好,就只好盼着同胞倒霉了,灾难中死亡的活生生的人命,被简化为冷冰冰的数字,看完新闻,轻蔑地撇一撇嘴:“中国人多,死几个不打紧”。记得小时候看过一篇短篇科幻小说《转啊转》,那个超级城市汽车太多,警察从不管交通事故,出了车祸只会在本子上记下“消灭了两辆”。就不少人看来,天灾人祸的概念怕也是“消灭了XX人”,传播着正能量。

有你无我思想不但已深入人心,而且化为了具体行动。上公交车抢位子,一定要双手一横,拼命把别人拦在身后;自助餐取海鲜,一定要把盘子堆得高高,让后面的人什么都吃不到。基本的生存哲学不是合作互助,而是生死搏斗、以邻为壑,今日的联合是为了明日的反目成仇。“走自己的路,让别人无路可走”。于是,典型的斗争教材《甄嬛传》之类红极一时,也就不足为怪了。

退一步来讲,如果不得不接受众多人口的存在,那判断人的价值的标准也只有一个,有用没有?有用的人才值得活下去,没用的早点死吧!活着就是浪费粮食。女婴女童、残疾人、老人……甚至考试成绩不佳的孩子,都会被斥为无用、废物,从而在理论上丧失了生存的意义。

但是,基于生命的本能,几乎每个人对自我的主观价值判断都是极高的、无可替代的,与十分功利化的社会价值评价必然产生矛盾。二者落差过大时,要么仇恨社会,要么贬低自身,前者可能导致报复社会,后者则可能导致轻生。这显然都是目前中国社会的重大疾患。

有个著名的计生口号“少生孩子多养猪”,孩子的价值只能和猪比,甚至不如猪,没人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。开头的那位女士,巴不得中国死一半人,但她多半不会希望中国死一半的猪。事实上,计划生育政策本身的变迁也正是以类似猪的价值来看待人。实行计划生育之初,由于计划经济的固有弊端,无法承载众多人口,于是便以极端严厉的手段强推计划生育。但在能发挥人的潜能的市场经济下,人口成了极为重要的资源,中国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“人口红利”(其实劳动密集型产业的“人口红利”尚未充分发挥人的作用),而生育率持续下降使得人口红利逐渐趋于消失,放松计划生育便提上了日程,又希望多生些人。可见,人完全是被当作生产工具看待,与当初种植园主计算黑奴的数量的价值取向基本如出一辙。

此外,在某些“爱国者”眼里,中国人的价值就是当炮灰,只要能实现“强国”,打世界大战核大战超限战都无所谓,死多少人也无所谓,不惜“西安以东”尽成焦土。

强制性计生“杀人有理”的伦理观对家庭、对社会和对每个人的人生价值的破坏,几乎无以复加。现在出生的孩子,往往都是以他/她的兄弟姊妹的生存机会为代价。他/她的父母亲人会以各种方式将这种思想灌输给他/她:只有损人利己才能生活,才能生活得好。手足兄弟都可以代替、可以牺牲,还有什么不能代替、不能牺牲?同时,他/她难以理解自身生命的独特价值(这将影响他/她一生的幸福),当然更难以理解他人的固有价值、他人的喜怒哀乐。无自尊,也无法尊重他人。

社会中如果都是这样的人,社会便只是一个巨大的角斗场,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敌人,每个人都盼着消灭他人,都在算计和利用他人。基于“物伤其类”的本能怜悯心和同情心成为了奢侈品,共同秩序和共同规则都是虚无,要形成一个和谐的共同体更几乎是天方夜谭。

在动物亿万年漫长的进化历程中,只有“不残杀同类”的种类才能免于自我灭亡,而在人类文明如此发达的今天,泱泱天朝上国却以基本国策的形式,毫不犹豫、理直气壮、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这样的毁灭之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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